一、特别提示
1.1. 本协议由“您”(以下或称“用户”)与“厦门旧邦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旧邦通”)共同缔结,具有合同效力。旧邦通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说明等类似文件提供会员服务(以下称"会员服务")。在购买服务套餐前,用户应当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尤其是本协议中有关免除旧邦通责任的条款、对用户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争议管辖条款等,这些条款均以加粗形式显示。用户如果选择"同意"按钮或用户实际购买、使用会员服务即表示用户已完全知悉并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1.2. 本协议视为《旧邦通用户协议》的补充协议,是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构成统一整体。本协议与上述内容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此外,旧邦通可能会不间断发布其他有关会员服务的规则、介绍、使用说明等内容,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同样对用户和旧邦通生效。<
1.3. 请用户知悉,本协议阐述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您使用旧邦通基于互联网,以包含旧邦通网站、手机客户端等在内的各种形态(包括未来技术发展出现的新的服务形态)向您提供的各项会员服务。
二、会员服务内容
2.1. 会员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机查看特权(平台商机分为公海商机和私海商机,公海商机所有用户可用积分免费查看,私海商机仅限会员用户可查看。会员查看私海商机需完成会员服务合同签署后,即可查看。)、商机自动刷新、广告位宣传、朋友圈推广、客服匹配商机等。请用户确认,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旧邦通可能会对会员服务的具体内容根据运营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产品页面的相关介绍、说明为准。在对会员服务的内容进行调整时,旧邦通将会尽最大努力保障您先前购买的会员权益不会受到不合理的、重大的减损。
2.2. 旧邦通提供的会员服务套餐包括邦邦查套餐、邦邦传套餐、邦邦员套餐、邦邦宝套餐等多个不同的选择,这些会员服务套餐默认服务周期是12个月。这些会员服务的可选择期间可能会根据运营情况的需要而进行调整,具体以相关服务页面公布、实际提供的内容为准。
2.3. 在开通会员服务后,旧邦通会根据用户购买的具体会员服务套餐,提供该套餐规定的所有服务内容。
2.4. 用户理解并同意,用户在使用会员服务的过程中,虽然有信息资源优势,但不同的服务套餐会有相应的条件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类目限制,查看数量限制,宣传次数限制,人工服务限制等。
2.5. 会员服务的部分内容可能由旧邦通的第三方合作伙伴提供,该部分内容可能因旧邦通与第三方合作伙伴合作协议的解除、终止而取消,您明确知晓上述不确定性,旧邦通并不保证会员服务内容在您使用购买会员期间一定是持续、不中断的,也并不会承担因功能中断、暂停而造成的相关损失。
2.6. 服务响应:旧邦通提供专门的会员客服服务,每个会员匹配一个专门的售后客服服务,服务时间为工作日 9:00-18:00。其余时间用户均可微信上留言,待旧邦通售后客服收到信息后会第一时间回复。
三、会员费用相关使用规则
3.1. 用户可通过各种现有和未来旧邦通新增的渠道完成支付,并在履行相应注册流程后享受会员服务,现有支付渠道包括: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对公转账。会员账号支持两种登录方式,不同登录方式登录的账号都是同一个,具体包括:密码登录、手机验证码登录。用户完成注册、支付后旧邦通将自动开通会员服务,会员服务有效期均自会员服务开通之日起算。
3.2. 用户在申请使用会员服务时,必须向旧邦通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果因用户提交信息不真实而引发相关争议或问题,旧邦通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所填内容及用户的个人资料发生变化,用户应及时修改更新,否则如由此造成会员权利不能全面有效行使,旧邦通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不予任何赔偿或退还会员费。
3.3. 会员帐号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会员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若因为用户自身原因,而导致会员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时,旧邦通将不负责处理。用户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借、转让或与第三方共享会员权限(即一个会员账号只为一个工厂/公司提供服务),非因旧邦通原因导致会员资格被第三方冒(盗)用, 责任由用户负责。严禁用户倒卖平台信息,一经发现,旧邦通可暂时冻结用户会员权限。
3.4. 用户成为会员后,会员有权利不接受旧邦通提供的会员服务,原则上用户可随时申请取消会员服务,但无权要求旧邦通退还任何其已支付的会员费用。
3.5. 用户同意接受旧邦通通过微信、注册手机号等方式等向用户发送旧邦通的服务套餐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3.6. 用户理解,旧邦通仅提供相关的会员服务,除此之外与会员服务有关的设备(如电脑、调制解调器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3.7. 旧邦通有可能针对某项服务添加相关特别约定或服务协议,届时用户接受该项服务的前提为同意该项服务所附带的所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会员服务使用协议及专项服务协议。
四、会员守则
4.1. 用户在使用会员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以及公序良俗;;
(二)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会员服务;
(三)遵守所有与会员服务有关的协议、规定、规则、指示和说明;
(四)不得利用会员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五)不得利用会员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旧邦通的行为;
(六)不得以盗窃、利用系统漏洞、通过任何非旧邦通官方或授权途径获得会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租用、借用、分享、受让等方式获得会员资格;
(七)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旧邦通;
4.2. 用户参加会员活动时,务必遵守旧邦通发布的活动规则,并以合法及不损害活动举办方利益的方式进行。用户如果通过利用系统漏洞、规则设置缺陷等方式滥用会员身份参加活动并获取相关福利的,旧邦通均不会认可和保护,且旧邦通有权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理,所有因此产生的损失及责任由侵权用户自行承担。
五、公告办法
5.1. 会员服务中制度、协议等的修改,及会员服务的变更、中断、终止或其他任何与会员服务相关事件的通知均将通过以下形式之一或多种形式对会员发布:
(一) 通过旧邦通平台发送系统通知消息到用户账号上;
(二) 通过向用户发送微信通知;
(三) 旧邦通官网(网址:http://www.jiub.net/)发布;
上述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六、有关旧邦通免责或责任限制的特别提示
6.1. 对于会员服务,旧邦通仅作下述有限保证,该有限保证取代任何文档、包装、或其他资料中的任何其他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如果有)。旧邦通仅以"现有状况且包含所有错误"的形式提供会员服务,并仅保证:
(一)旧邦通所提供的会员服务能基本符合旧邦通正式公布的要求;
(二)旧邦通所提供的会员服务基本与旧邦通正式公布的服务承诺相符;
(三)旧邦通所提供的会员服务只适用于解决买卖客户资源问题,不涉及买卖双方具体交易细节的服务;
(四)旧邦通仅在商业上允许的合理范围内尽力解决旧邦通在提供会员服务过程中所遇到的任何问题。
6.2.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旧邦通明确表示不提供任何其他类型的保证,不论是明示的或默示的,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适用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无错误的任何默示保证和责任。
6.3.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旧邦通并不担保会员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会被中断,并且对产品和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以及信息是否能准确、及时、顺利的传送均不作任何担保。
6.4.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旧邦通不因用户使用旧邦通的产品和服务引起的,或在任何方面与旧邦通的产品和服务有关的任何意外的、非直接的、特殊的、或间接的损害或请求(包括但不限于因人身伤害、因隐私泄漏、因未能履行包括诚信或合理谨慎在内的任何责任、因过失和因任何其他金钱上的损失或其他损失而造成的损害赔偿)承担任何责任。
七、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7.1. 旧邦通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方式就具体会员服务内容、项目进行变更。旧邦通将在该变更内容确定后通过本协议第5条约定的方式向用户公布,用户应随时关注;如果用户在变更内容公告后15天内未主动取消服务,则视为接受条款的变更;变更内容公告后用户如果仍继续使用旧邦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亦构成对条款变更的接受;如用户针对变更内容有异议,应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并在上述约定期限内主动取消本服务,但无权要求旧邦通退还其已支付的会员费用。
7.2. 为了能够正常提供会员服务,旧邦通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系统进行停机维护,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的会员服务中断、停止,用户应该予以理解,旧邦通则有义务尽力避免服务中断、停止或将中断、停止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
7.3.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旧邦通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会员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对因此而产生的不便或损害,旧邦通对用户或第三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退还会员费:
(一)定期系统检查或维护,更新优化产品功能等,旧邦通有权暂停服务,但旧邦通会尽快完成维护、更新工作;
(二)服务器遭受损坏,无法正常运作;
(三)突发性的软硬件设备与电子通信设备故障;
(四)网络提供商线路或其它故障;
(五)在紧急情况之下为维护国家安全或其它用户及第三者之人身安全;
(六)不可抗力及其他第三方原因。
7.4.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用户同意旧邦通享有通过在提前30天(如相关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且法律规定的提前通知时间超过上述期限的,以法律规定为准)网站公告通知的方式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会员服务的权利,用户已明确知晓上述权利的授予且知晓因上述权利的行使可能给自身及其他第三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利益减损,用户在此明确表示不追究旧邦通因行使上述单方中断或终止服务权利而可能导致的一切责任。
7.5. 本会员服务停止后(仅指旧邦通自行决定终止提供全部会员服务的情形),对于用户已经购买但尚未使用的会员服务期限,旧邦通将以法定货币方式或旧邦通与用户共同接受的其他方式退还用户。旧邦通给予用户 90个工作日的期限用于申请退还已经购买但尚未使用的服务期限。90个工作日从旧邦通发布公告之日起起算。用户认可上述申请退还期限的合理性,并应在上述申请退还期限内,依照届时旧邦通公布的具体政策申请办理退还手续。上述申请退还期限届满,用户依照旧邦通届时公布具体政策提交的退还申请未能到达旧邦通届时指定接受地址的,视为用户自动放弃该项退还权利 ,旧邦通针对该用户已经购买但尚未使用的服务期限有权予以拒绝进行退还处理。本7.5款所指退还政策仅针对旧邦通自行决定终止提供全部会员服务情形下用户已经购买但尚未使用的服务期限。
7.6. 对于非旧邦通原因造成的用户停止使用会员服务;或者旧邦通自行决定终止提供全部会员服务情形,用户已购买且使用的服务期限的,旧邦通不予以退款。
八、违约责任
8.1. 如果旧邦通发现用户有本协议的上述有关规定的,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该用户会员帐号进行冻结、终止、删除;用户在此承诺旧邦通有权作出上述行为,并承诺不就上述行为要求旧邦通做任何补偿或退费:
8.2.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旧邦通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旧邦通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九、法律管辖
9.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9.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用户和旧邦通一致同意交由福建省厦门市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十、其他规定
10.1.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0.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0.3.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